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进一步健全我省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现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2项地方标准制(修)订增补项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规范起草程序
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要按《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要求成立起草工作组,按照GB/T 1.1—2020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要对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查、分析、验证,并广泛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提升标准起草水平,积极报名参加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相关培训,在起草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联系。
二、完成起草任务
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要在1年内完成标准起草任务,并将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汇总表,经推荐单位同意后报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地方标准审查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送审材料的,需于到期前1个月书面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延期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逾期仍未完成的,省市场监管局将终止项目。
三、履行项目承诺
各标准项目推荐单位要加强标准制定全过程指导,积极帮助项目承担单位做好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督导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标准起草任务。
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联系人及电话: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相关项目:梁彪 025—86375056。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