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职责分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
湖北省计量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
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推动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全省重大需求为牵引,以现代产业体系计量支撑保障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大力加强计量前沿技术研究和产业计量服务供给,全面提升计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力湖北打造全国科技创新高地、制造强国高地、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及全国现代农业基地、全国现代服务业基地,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坚实的计量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湖北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和产业计量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协同推进计量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计量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计量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新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实验室1家以上;建立和保存计量基准、国家计量标准2项以上;编制国家计量技术规范10项以上,制修订省级计量技术规范100项以上。
计量服务发展能力持续增强。新建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0家,全省总数达到15家以上;建成国家级碳计量中心(能源计量中心)2家以上,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1家以上;培育10个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仪器仪表(标准物质)品牌。
计量基础支撑体系更加健全。新建和升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00项以上,全省总量达到3100项以上;开展计量比对50项次;新建10个省级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
计量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强制检定项目覆盖率达92%以上;引导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3000家以上;加强计量文化和科普工作,建设10个计量文化基地。
到2035年,湖北计量科技创新影响力进入全国前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更加突出,产业计量技术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数字化、扁平化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和现代化计量治理体系全面建成。
二、推动计量科技创新发展
(一)加强计量前沿技术研究。加快时间频率、重力、弱磁场计量技术研究,提升相关计量基准和标准装置核心器件研制能力。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开展数字测量、微纳米测量、复杂几何量测量、图像识别测量技术研究,加强集成电路制造测量技术、高端仪器设备核心器件溯源技术研究。研制交直流量子电压、量子电流计量标准装置。
(二)开展新型量传溯源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针对航空航天与海洋探测、核安全等领域复杂、极端环境的测量需求,加强新型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解决极值量、综合参量的准确测量难题。加强高精度、集成化、智能环境感知和生物医学传感技术研究,研制高端计量测试仪器设备核心部件。加快开展量热技术、数字化模拟测量技术、工况环境监测技术等基础共性计量技术研究,逐步形成数字化测量、跨尺度测量和复杂系统综合计量能力。
(三)构建良好计量科技创新生态。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高校计量优势资源力量,建设服务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北斗等产业发展的突破型、引领型计量科技创新基地。依托在鄂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建设集成电路制造、磁共振波谱成像国家现代先进测量实验室,支持国家高电压计量站建设电气测量与智能传感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大产学研用计量科技合作,推动计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构建质量、计量、标准、知识产权等融合联动的计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积极参与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编制和国际计量规范制修订。
三、提升重点领域计量支撑保障水平
(一)实施光电子信息产业计量支撑计划。针对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计量技术需求,充分发挥计量对基础元器件、基础工艺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组织开展光学及半导体计量检测、先进制程工艺参数计量、光电参数综合计量等先进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光电芯片测量技术保障能力。加快产业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研制光电子、光通信领域高准确度、高稳定性计量标准,提高微纳电子和光电子材料计量测试能力,服务光电子信息产业产品研制和生产。
(二)实施汽车制造产业计量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围绕汽车制造产业集群补链强链需求,充分发挥计量对整车生产和零部件制造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工艺产线成套化装备计量测试能力,逐步形成工艺过程数字测量技术保障能力。加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总成、氢能源燃料电池、智能网联汽车感知部件和车规芯片测试技术研究,研制多维力传感器、动态力值、动态扭矩校准装置。建立健全乘用车、商用车、专用车零部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汽车电子零部件电磁兼容检验检测平台,研发电磁兼容领域量传溯源技术,提高射频、电磁兼容和环境可靠性检测能力。
(三)支撑和保障其他重点产业发展。面向智能数控机床研发需求,推进设计数字化、制造可视化、检测在线化的测量管理体系建设,研发关键零部件制造测量技术,打造高端数控装备测量技术“策源地”。加快北斗应用领域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测绘地理信息仪器计量溯源能力和北斗产品生产企业量传保障能力。聚焦生物制品、诊断试剂等生命健康重点领域,开展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疫苗、血液制品关键参数量值溯源保障能力。围绕农产品生产、流通全链条计量保障需求,提高计量服务能力,助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高端装备、北斗应用、生物医药等领域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并具有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
(四)助推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建设。加强计量与产业数字化科研生产平台联动,围绕产业数字化转型,聚焦汽车制造、工业互联网、北斗等产业领域需求,开展智能传感器、微机电系统传感器关键参数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物联网感知装备质量水平。以量值为核心,提高数字、智能终端设备计量溯源能力。加快推进跨行业、跨领域计量数据融合、共享和创新应用,在生命健康、环境保护、先进制造等领域培育一批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推动计量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五)助力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技术体系和服务体系,研制碳计量标准装置,为温室气体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计量支撑。围绕电力、石油化工、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加快碳计量中心(能源计量中心)建设,开展碳排放关键计量测试技术和标准研究,研制碳计量监测设备,为企业提供碳计量测试分析服务,为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中碳登)提供技术支持。探索建立碳排放计量审查制度,开展能源计量审查,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监督检查。加强能源资源和碳计量数据分析和利用,开展城市和园区低碳计量试点,建设城市水资源计量数据应用基地。
(六)提升交通运输领域计量保障能力。面向铁路、公路和水路等领域重大工程、重要运营线路计量需求,开展交通一体化综合检测、监测设备量值溯源和保证技术研究,持续提升计量对交通运输的技术保障能力,加快形成轨道交通专用测量设备、货车超载超限设备、机动车测速装置量值传递能力,提高冷链物流基础设施计量技术保障能力。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测试评价,建设省级充电基础设施计量服务平台。
(七)加强大众健康与安全领域计量能力建设。加快医疗健康领域计量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疾病防控、高端医疗器械、可穿戴设备、营养和保健食品等领域,开展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完善地质、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防御的计量保障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建筑施工、地质勘查等安全生产相关计量器具的研制生产和监督管理。健全无损检测装备领域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提升石油化工、电力、轨道交通领域无损检测装备计量保障能力。
(八)实施仪器仪表品牌培育工程。建设仪器仪表计量测试基地和验证平台,为高端仪器设备、高精度计量标准器具、检测设备研制、生产和应用提供量值保障。研制一批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等产业急需的高技术测试装备,发展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大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湖北仪器仪表品牌。支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高端仪器仪表产业聚集区。
四、构建科学高效量值传递溯源体系
(一)实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省市县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统筹规划,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重点围绕光电子信息、汽车制造、高端装备、化工及新能源等产业提高量值传递保障能力,逐步形成工业物联网综合计量服务能力;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重点围绕区域支柱产业,服务食品安全、生命健康、生态文明等领域需求;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发挥民生计量保底作用,服务公共管理基本需求。
(二)开展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坚持计量技术机构的法治性、公正性和公益性定位,为技术机构及时解决工作困难,确保技术机构稳定运转,保障国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依托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建设基础性和公益性计量基础设施,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计量检定、型式评价等工作并为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
(三)开展工业企业计量标杆示范行动。围绕湖北五大优势产业,引导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建立健全测量管理体系,开展计量检测设备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强计量技术能力建设和计量检测数据分析、应用,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竞争力提升。落实激励企业增加计量投入的普惠性政策,对企业新购置计量器具,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按一定比例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企业发生研发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四)开展标准物质能力提升行动。建设中南大区标准物质研制中心,培育国家级标准物质量值核查验证实验室。加快能源资源、食品安全、生物医药等领域急需的标准物质研发,研制湖北典型地区土壤全量和碲矿、钴矿、锂矿、磷矿成分分析标准物质。完善标准物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推动标准物质研制单位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建设平台,加大计量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与计量技术机构采取合作办学、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创新岗位设置,建立首席计量师聘任制度。建设高水平产业计量专家、仪器仪表计量测试专家队伍。
五、提升计量监管和综合治理效能
(一)完善计量法规体系。做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修订后的工作衔接,按照省人大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加快修订完善《湖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需求,组建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碳计量等领域省级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组织编制计量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
(二)深化计量监管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智能计量器具实时监控、失准更换和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新型监管制度。提升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审评审批效能;完善计量比对工作机制。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规范量和单位的使用。建立健全高校、科研院所、中试平台在用仪器设备量值准确性、可靠性计量评价服务体系,保障科研成果的有效性和测试结果的可信度。强化计量风险防范意识,快速有效处置计量突发事件。
(三)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大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基层民生计量保障能力。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化乡村民生计量保障和涉农物资的计量监管。加强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领域计量监管。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
(四)创新智慧计量监管模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新型监管模式。加强民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燃油加油机、加气机等民生计量器具检定数据分析和应用。加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建设湖北省商品量计量数据应用基地。建立健全高压互感器、电能表、充电桩全生命周期监测与评价体系,探索开展电网大宗贸易结算计量装置远程监管。
(五)加大计量执法力度。逐步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推进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计量业务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缺斤短两、伪造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
(六)促进计量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和力量,大力发展产业计量、仪器仪表验证评价等高技术服务新兴业态,培育和壮大计量技术服务市场。推动计量技术服务业同现代产业体系深度融合,并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强计量校准市场监管,强化计量校准溯源要求,规范机构执业行为,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和有序竞争。
(七)推动计量工作协调发展。围绕“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积极发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一体化质量基础支撑服务。开展中部地区、长江流域省市计量技术交流,构建区域信息互通、标准互认、资源共享的计量技术协作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实施全过程。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有效衔接,按照本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支持计量发展的工作计划。充分发挥湖北省计量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地方协调推进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予以支持,加强计量基础设施、计量标准、计量数据能力建设,保障法制计量监督开展和国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有效运行,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本级预算。加强对国家现代先进测量实验室等计量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持,促进重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对批准筹建的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碳计量中心、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和相关政策予以重点支持。鼓励采用多元化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计量技术研究、装备研发和应用服务。
(三)加强学科和文化建设。支持高校加强计量相关学科、专业以及课程建设,开展计量线上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推动相关专业升级。加强计量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工作,建设计量文化研究及科普基地,普及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及计量科学技术知识,弘扬“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计量文化。
(四)加强检查和考核评估。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通过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开展中期评估、总结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并抄送湖北省计量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